“2018年1月1日起所有汽车年检需配反光背心”,是真的吗?

发表于:2018-01-03更新|标签:媒体报导

近日,网上有消息称“2018年1月1日起所有汽车年检时均需配备反光背心”,消息一出,不少爱车即将到年审期的车主开始焦虑,到底买哪款反光背心才能顺利通过年审?


28日,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车辆管理支队了解到,其实此条网传信息来源于新修订发布的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是我国机动车安全技术管理最基本的技术标准,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但对于2018年1月1日起车辆年检必备反光背心则是网友误读了相关规定。


据了解,该标准第12.15.2条规定了“汽车(无驾驶室的三轮汽车除外)应配备 1 件反光背心”,其目的是保证汽车在夜间、黄昏、雨雾天等低能见度下发生故障或其他意外情况时,提升驾驶人下车在道路上行动时的可视认性,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


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车辆管理支队副支队长朱涛介绍,其实,该规定只适用于2018年1月1日起新出厂的汽车,要求汽车生产厂家在新车出厂时配备汽车乘员反光背心,不需要车主或者驾驶人自行购买。新规对2018年1月1日之前已出厂但尚未登记上牌的汽车,以及在用的汽车,并没有提出配备反光背心的要求。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车主,汽车乘员反光背心和机动车三角警告牌一样,都是为了防止在紧急情况下发生次生事故的汽车安全装置。因此,为了保证自身的安全,建议大家在新购汽车时,除了应检查汽车是否配备了机动车三角警告牌外,对2018年1月1日起出厂的汽车还应检查汽车生产厂家是否按规定配备了汽车乘员反光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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