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广西大排档爆炸案引出的黑气站内幕
据广西崇左市宁明县官方16日凌晨通报,1月15日21时30分许,该县城中镇德华街新宁超市旁一夜宵摊发生一起疑似煤气爆炸事故。截至1月15日23,爆炸事件共造成6人遇难,19人受伤。
据现场图片显示,地面散落着大量炸损的桌椅、锅碗瓢盆、柜台、摩托车,以及玻璃和杂物碎片。爆炸还殃及了多个楼房,其中距离爆炸现场最近的一栋两层楼受损严重:前门破损变形,一楼和二楼之间的水泥板被炸得露出钢筋且脱落,窗户玻璃全部破碎。楼顶悬挂的铁架广告牌也被炸严重变形。紧邻的有一栋四层楼,其中一楼的铺面被炸得面目全非,二楼至四楼的大部分窗户玻璃被炸碎。
而且,根据现场报道,当时爆炸产生破坏力特别大,残片还飞到二三十米外的马路对面,将对面楼房的部分玻璃击碎,所幸未伤及对面楼房的居民。距离现场两公里外的居民,也听到了爆炸的巨响。
事发后,宁明县委、县政府立即组织消防、公安、卫生、安监等部门进行抢救,及时将伤员送往医院治疗。经质监、安监等部门专家现场勘察,初步排除煤气罐爆炸的可能性,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事发后,很多网友都在怀疑爆炸是由煤气罐爆炸引起的。新闻曝出来之后,引发了各大新闻网站上无数网友对“黑燃气”的抨击,并对日常生活中燃气使用的不严谨进行了反思。虽然目前初步排除了煤气罐爆炸的可能性,但这起事故对所有人都敲醒了警钟。
虽然前不久相关部门刚刚整治过“黑气站”,但在南宁市内仍有诸多城中村、送水点和饮食店处发现挂羊头卖狗肉的“黑气站”。这些店怎么如此神通广大,又送水、又送气的,他们的气是从哪来的,又是怎么装进罐子里的,简直成了谜。
带着这些疑问,人民网记者一一拔通多家送水店的电话进行询问,多数人都挂断了电话,只有一名店员回答道,一般是有车送来一罐换一罐,具体这些车是拉去哪里装的,他也不清楚。记者问他这样的煤气罐质量是否有保障,该店员犹豫地回答:“应该没问题吧。”
万秀村内一家正规液化气供气点的店员向记者透露,不少“黑气站”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气是从哪来的。“很多黑店的气也是从别的地方送过来的,他们只管卖,有人买就通知供应商帮送气、换气。”该店员想了想说,“据我所知,这些‘供应商’应该是买了正规的燃气然后二次分装的。”
租住在万秀村的李先生透露,他曾在某家送水店买过一罐煤气,回家用不到一个月烧不起来了。开始他以为是没气了,正准备抗去换气,一拿起气罐却手感很重,根本不象是没有气。李先生于是打电话询问送水店,店员解释说可能是天气太冷导致燃烧慢,叫他摇晃几下就可以了。李先生按店员的说法试了下,还是没用。当他打电话给送气人员要求退还押金时,对方几番推脱后干脆玩起了“消失”,李先生的几百元钱打了水漂。
16日,南宁市14.5KG装的瓶装液化气价格为111元,而“黑气站”给出的价格与正规价格完全一样,只是可以“讨价还价”,这其中的水分可想而知。
宁明县的爆炸事故发生在食客聚集的大排档,那么,南宁市的众多饮食店使用燃气的情况又如何呢?根据一些饮食店的店员表示,店内所用液化气全部来自正规供气站。但经记者观察发现,一些火锅店提供给顾客使用的液化气钢瓶,是已经淘汰的直口瓶。对此情况,火锅店的店员表示并不知情,也不认为会发生什么危险。
根据市民的报料,记者来到位于广西展览馆旁的一家生意很旺的粉店,发现在取粉窗口旁的桌子底下,赫然放着3个14.5KG装液化气钢瓶,每个钢瓶都泡在一大盆热气蒸腾的开水里,钢瓶阀门则连着一根胶管通向厨房内。排队等待取粉的四五名食客看起来并不太介意站在这3个钢瓶旁边。记者与其中一位食客搭话,问她是否觉得用热水泡钢瓶会有危险。她仔细看了看3只钢瓶,稍微站远了些,回答记者说:“我也不知道。”
记者从一名饮食业从业者处了解到,现在不少饮食店为了提高液化气的利用率,除了在气不足时会猛烈摇晃钢瓶外,还会采取类似的用热水浸泡钢瓶的做法,使液化气受热上升,更方便使用。“有点物理常识的人都知道,气体受热会膨胀,而液化气钢瓶的阀门又小,压力过大向外排气不畅的时候,就很有可能会发生泄漏或爆炸。”市民韦先生对于热水泡钢瓶的做法表示非常不认同,他说,自己在家用煤气的时候都会把钢瓶尽量“隔离”开,安全问题不可小看。
关于液化气钢瓶的使用,按规定,使用超过15年的钢瓶因为存在安全隐患,必须强制报废。也就是说,从现在起,1999年以前生产的钢瓶一律不能使用。
目前在市场上流通的有两种钢瓶:直口瓶和圆口瓶。直口瓶属于老式设计,多数为1999年以前生产,已进入报废期,建议市民选择圆口瓶。此外,钢瓶护罩与瓶体之间用螺丝连接的,被称为“螺丝瓶”,最后一批早已于2011年报废,市民如果发现钢瓶护罩上有3个均匀的小孔,这个钢瓶就很可能是‘螺丝瓶’翻新,或是涉嫌重新焊接护罩。
钢瓶护罩上必须有永久性钢印,如制造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生产厂家、钢瓶编号、钢瓶重量、充装单位标志等。购买使用钢瓶应到正规燃气企业门市部;门市部应取得《燃气供应网点资格证书》并悬挂有营业执照。
南宁市燃气管理处副主任陈华建说,饮食店用热水加温钢瓶的做法是很危险的:“钢瓶的设计温度最高只能接受60℃。用滚烫的热水浸泡钢瓶,首先是超过了最高温,其次水会腐蚀钢瓶,再者温度的升高会造成瓶内压力升高,这三种变化都容易造成瓶体破裂,导致燃气泄漏或其他险情。”
那么究竟“黑气站”如何是赚取黑心钱的?说白了就是“短斤少两”。有的“黑气站”在液化气中大量添加一种叫做“二甲醚”的可燃气体,这种气体会腐蚀钢瓶,存在危险性;还有的“黑气站”从正规燃气站购买燃气后,私自倒装进各种渠道收来的废旧空钢瓶内,一瓶变两瓶。陈华建说:“黑气站”倒气时多在相对比较隐蔽且封闭的场所,不符合正规操作场所的通风条件;操作时会有一定的泄漏,很容易形成可燃气体,若所使用的电气设备是不防爆的,很容易发生爆炸事故,威胁群众安全。
天然气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会用到的工具,其采购和使用都有很多需要注意的细节,耐戈友反光服小编呼吁广大网友,在选择天然气(罐)时一定要选择正规气站,切不可因为图方便或者便宜而选择黑气站,殊不知你贪到的,只是一时的便宜,你买到的却是一颗不定时炸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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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高速行车道停车聊天被撞当场身亡
“机动车不得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但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车后150米外设置警告标志,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迅速报警”,这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有关高速停车的规定。
1月8日晚,江苏某高速路段就发生了一起由高速行车道内非法停车引发的事故,事故造成一名驾驶员当场被撞身亡。事故经过:据当时的10秒钟画面显示,当时是夜晚,有几名男子站在车前正在聊着什么,突然一道强光刺来,几名男子面露惊恐,似乎想往一侧跑。但其中一名男子瞬间被一辆突然出现的大货车直接撞飞出去。
后经交警及现场勘查人员调查、询问得知,当天晚上,一名女子驾驶的轿车和画面中几位男子驾驶的越野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了轻微碰擦,最终,两辆车都停在了高速公路的行车道上,并且周围没有设置任何的警示标志。随后,双方开始商讨事故处理,就在越野车上的驾驶员和4名乘客下车抽烟时,意外发生了。高速公路的第四车道驶来一辆大货车,其中一人躲避不及,被撞飞30米远,并当场死亡。
扬子晚报记者在南京街头一番调查发现,不少车友的高速事故处理知识明显不足。交警部门说到,“二次事故”酿成伤亡并非孤例,不仅仅是江苏,国内其他地方的高速上也多次发生“二次事故”,并酿成伤亡。一场事故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缺乏安全驾驶的意识。一些事故本身并不严重,大多只是车损,顶多就是破财消灾的小事情,但一旦处理不当引发二次事故,往往就会带来更为严重的后果,甚至造成人员伤亡。
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相关人士表示,一些驾车人长期在市区内道路行驶,虽然驾龄不短,有的甚至长达八九年,但因为很少上高速,也被称之为“高速新手”,而这也正是高速事故及“二次事故”易发的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我们曾做过统计,‘高速新手’在高速上引发的事故,要占到事故总起数的六成。”该人士分析说,之所以产生这一结果,就是部分“高速新手”将城区道路上的行驶习惯带到了高速上。“像市区发生事故,驾车人往往直接在路中间协商,有的打上双闪,有的甚至连双闪都不打,等到高速上开车的时候,往往也会在不经意间进行类似的操作。
一般来说,除个别人外,机动车驾驶人员都是从驾校通过正规途径考取驾照的,书中的法律法规知识更是被许多车友背的滚瓜烂熟,但真正用在道路驾驶上的时候,大部分人还是没能完全做到依法、依章驾驶的。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人士认为,发生“二次事故”大多源于驾车人安全知识缺乏。
马上就是春节了,为了能跟家人团聚,外出务工的很多人都会驾车或乘车跨越几个甚至十几个省才能回到老家,为更快的到达目的地,途中无可避免的就是要选择走高速。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人士8日提醒,高速发生事故记住以下4点,基本上就可以避免车祸带来的二次伤害。
1、在高速或快速通道发生轻微事故可以移动车辆,且责任明确的,驾车人应先开启“双跳”,简单确认后应立即驶离,再到不影响通行的地方双方协商处理;
2、如果需要等交警到现场处理,必须要把车辆及时撤离到应急车道内,在车后150—200米外设置三角警示标志,人迅速撤到安全区域(路肩或高速公路外);
3、倘若真的发生了重大事故,车辆不能移动,千万不要站在现场等待救援,要尽一切可能先将人移至安全区域,比如高速公路的护栏外面,然后报警;
4、还有一点很重要,作为路过的司机,发现事故后,切勿突然减速或者是停车观望、拍照,而应该慢慢减速通过,切不可紧急制动或者不顾前方路况;
5、车里常备两件反光背心,遇突发情况停车时,可将反光背心穿在自己和随车人的身上,以增加警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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